碼頭吊必須掌握的作業要求
作者:無錫君通閱讀:1176
1、集中意識,謹慎實際操作,提升迥轉降落應按報警器,實際操作務求平穩,避免緊急制動,吊鉤(吊鉤動滑輪組)嚴禁與把桿頂端滑輪碰撞。
2、吊運吊物時,司機嚴禁離開操作室。
3、把桿和吊物轉動地域內,嚴禁有的人停留。
4、與裝卸搬運工相互配合,嚴格執行安全系數安全性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加工,糾正和勸說裝卸搬運工人的違規操作和蠻不講理。無效時可拒絕起吊。
5、吊運貨品,預配卸船的水準,應由后船慢慢向前次序進行,實際操作要妥當,防止吊鉤貨品或閘門啟閉機碰撞,前往船只發生意外。
6、吊運中發現剎車系統無效,轉動控制不了,載重量鋼絲繩斷股,把桿變形感應起電及其情況嚴重常見問題時,應當立刻停止使用,進行檢修。
7、遇有以下情況,應未作吊運:
(1)斜吊不吊;(2)過重不吊;(3)散稱貨品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4)引導信號不明不吊;(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埋在地下的預制件構件不吊;(8)安全裝置無效不吊;(9)燈源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級之優勢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