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頭吊的動力系統由電機、減速機、離合、制動系統、繩筒及鍍鋅鋼絲繩等構成。電機為傍磁式單兼容電機,設計方案有關閉電源即制動系統的機構;電機還配有熱敏開關,可避免電機超溫而損壞;減速器為二級傳動齒輪降速,固連于電機;離合、制動系統與蠅筒裝為一體,但離合處在擺脫情況時,可完成迅速降低,實際操作制動系統可操縱降低速率以防止產生沖擊性。動力系統機殼正臉所上的圓洞可以用來安裝電吹風,客戶可依據必須配置電吹風開展強制性制冷。
碼頭吊的支撐架一部分由擠出機螺桿,千斤頂螺帽及立柱組成的主桿和旋轉臂構成。旋轉臂可在主桿上旋轉360度,在臂端設立限位開關防止錯誤操作或按鍵失效而導致的起吊過位安全事故。實際操作按鍵啟動器完成電機正反轉可將鍍鋅鋼絲繩倒絲機、放寬,并根據支撐架一部分動滑輪起吊,下發物品來進行吊裝工作。
起重量不包括起重吊鉤、吊鉤等吊裝工具的品質。
起重量包含閘門啟閉機、電磁線圈、集裝箱吊具、料桶等吊裝工具的品質。
起重量很大的起重機經常出現兩個起吊機構,起重量大的為主導起吊機構或主鉤,較小的為副起吊機構或副鉤。副鉤起重量為主導鉤的1/5~1/3,如125/32t;350/75/15t。幅鉤的起吊速率較高,能夠提升起重機的生產效率。起重量隨力度轉變的起重機,起重量為至少力度時的較大起重量。
有的起重機用“載重量扭矩”(Q×R),主要參數決策了起重機在工作中全過程中抗坍塌可靠性的工作能力。
起重量應合乎系列產品規范(GB783-65)0.5、1、3、5、8、10、16、25、32、40、50、63、100、200、500等明確:
起重量一般由應用單位依據必須明確提出,其標值務必合乎起重量的系列產品規范。
針對海港起重機的起重量:
件產品:以常常起吊的件為關鍵根據;
散 貨:依據生產效率和相關機構的工作中速率明確。